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刷卡換現金是如何操作?

簡單來說就是消費者於合作商家進行消費購物使用信用卡做支付,而後將商品轉售於專人,專人確認商品無誤及交易無誤後將款項匯給消費者,是合法的交易,合理的商品轉售流程,持卡人是真實的於商家做消費,而商家也確實開立發票且提供貨品,而業者也確實用現金向持卡人收購商品,一切都是有理有據的。

 

刷卡換現金常見的收購品項有哪些?

  • 各類禮券、禮卡
    各大百貨公司發行的禮券、現金券
    大賣場禮物卡、購物金
    超商禮券、現金卡
  • 遊戲點數卡
    Mycard、貝殼幣、GASH、PS_Store、天堂禮包
  • 3C電子產品
    手機、電腦、平板、攝影器材、耳機、音響喇叭、家電、遊戲機

 

消費者在申辦刷卡換現金時需確保商家確實提供商品與發票,業者對於手續費的收取方式公開透明且事前都有交代清楚,絕無隱藏,雙方達成共識後再進行交易,這樣方可避免交易糾紛,消費者也不用擔心遭遇不肖業者交易詐騙。

 

而消費者也要清楚,透過信用卡換現金獲取的現金事先向銀行借的錢,後續是要償還的,銀行提供此預借功能是給持卡人行個方便,可千萬別隨便對待,於借錢後惡意不償還款項,這對於銀行可是詐欺行為,可以對持卡人提告的,這可是會導致自己信用破產。

 

刷卡換現金不按時繳納帳單同樣會產生利息變成債務,屬於救急不救窮,持卡人理應好好的活用借來的資金,做好資金分配及償還計畫,千萬別一時糊塗認為就算不繳納信用卡帳單,銀行也拿自己沒辦法,如果過往繳款紀錄良好,只是一時經濟困難無法繳納,或是忘記繳款期限沒有按時繳納,這時只要打個電話跟銀行協調,還能進行補繳不被多扣利息,或是實在無法繳納也能向銀行申請帳單分期服務,希望銀行寬限繳款時間,銀行都還是很好溝通的,但如果抱著僥倖心理惡意拖欠款項,銀行不僅僅會執行強制停卡並將持卡人設為拒絕往來戶,最嚴重的情況持卡人還可能被銀行提告惡意詐欺。

 

不要傻傻地以為銀行沒有對應之策,銀行可不是冤大頭,銀行為了防範持卡人慣性遲繳帳單造成損失,可以對持卡人採取強制停卡,讓持卡人無法繼續擴張信用,且將持卡人設為拒絕往來戶,不再與持卡人進行任何金融交易業務,或銀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行使法扣,持卡人就將面臨被查封財產、法扣薪資,當然持卡人也無法再申辦信用卡換現金,是相當糟糕的。

 

如果想持續使用刷卡換現金獲取資金或是進行其他金融交易業務,持卡人就須做一個自律的好客戶,遵守交易原則,懂得有借有還再借不難,依照銀行的合約而行,好好的與銀行建立信任關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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